加大对村卫生室的财政支持:政府加大投入,确保村卫生室的正常运营。

农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民就近获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首选场所。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视,村卫生室的建设和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受限于财政投入不足,一些村卫生室仍然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医疗设备陈旧、医务人员缺乏等问题,影响了村民的就医体验和健康保障。

加大对村卫生室的财政支持政府加大投入,确保

加大对村卫生室的财政支持,是确保村卫生室正常运营、为村民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举措。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从以下几个方面保障村卫生室的财政需求:

1. 保障村卫生室的日常运营经费

村卫生室的日常运营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包括水电费、房租、医用耗材采购、人员工资等。政府应根据村卫生室的实际情况,拨付足够的日常运营经费,确保村卫生室能够正常运转。

2. 完善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

良好的基础设施是村卫生室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前提。政府应加大投入,完善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门诊室、化验室、药房等功能科室的建设,以及医疗设备的配备,满足村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3. 加强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队伍建设

医务人员是村卫生室提供医疗服务的主力军。政府应采取措施,加强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包括对现有医务人员的培训进修,以及招募和培养新的医务人员,提高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水平。

4. 探索多元化的村卫生室融资模式

除了政府投入之外,探索多元化的村卫生室融资模式也是保障村卫生室财政需求的重要途径。可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村卫生室建设,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到村卫生室的运营中来。

加大对村卫生室的财政支持,不仅仅是投入资金,更是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我们可以不断提高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能力,为村民提供更加全面、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和福祉。


2019年全国两会关于乡镇卫生院改革提案,两会乡镇卫生院改革相关政策

近年来,国家对乡镇卫生院不断加大投入和建设,但是大多数的基层群众还是愿意舍近求远,不惜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跑到城里医院去看病。 究其原因,大家都认为高水平的医生不会待在乡镇卫生院里,百姓对乡镇卫生院的治疗不放心、不相信。 在去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西区委主委钱学明对此问题表示关注,希望记者亲自了解当前乡镇卫生院的实际情况。 去年以来,记者分别在河北省、山东省等地调查了解乡镇卫生院的相关情况,发现不少乡镇卫生院的所谓“医生”并未受过正规的医学教育,很多乡镇卫生院的“院长”甚至并未学过一天医,乡镇卫生院想留住人才存在诸多困难,并因此恶性循环,导致病人不得不舍近求远外出求医。 2018年全国两会提案汇总2018两会 政府工作报告 (全文) 2018两会 教育改革 2018两会 房产税 两会2018医疗改革就医2018两会 中国要干这60件大事 2018两会 房价趋势 两会2018 事业单位改革 2018两会 养老金上调涨工资 个税改革 2018两会 教师工资 “如果发达地区的乡镇卫生院都缺少有水平的医生,这就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这就应该在管理体制上找找原因了。 ”关注此问题已有一段时间的钱学明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乡镇卫生院不但要为群众看病打针,还要负责本辖区的公共卫生、防疫保健,负责培训村医、管理和指导村卫生室。 所以叫乡镇卫生院,而不是叫乡镇医院。 钱学明表示,多数医学毕业生进了乡镇卫生院,个人事业的发展很难看到美好的前景。 再加上乡镇的生活待遇、工作环境明显比不上县城、城市,导致大多数医学专业毕业生不愿意进乡镇卫生院,就算去了也会走。 据钱学明了解,2009—2011年,广西乡镇卫生院共流失卫生技术人员7433人,其中具有执业资格人员达5514人,上林县乡镇卫生院2012—流失率近50%。 如何帮助乡镇卫生院留住人才、培养人才,更好地为农村群众服务?钱学明委员提出,要从卫生院管理体制、医生培养使用、管理部门职能转变三个方面入手,进行县乡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 具体做法是:将乡镇卫生院纳入县医院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编制在县医院。 医学毕业生首先在县医院进行临床轮科见习,取得医师资质后,轮岗到乡镇卫生院。 一定年限后,再轮岗回县医院,进一步提升水平,晋升职称,然后再轮岗到乡镇卫生院,常年保持有不同级别的医生在乡镇为农民提供医疗服务。 ,钱学明带着他的建议来到广西上林县进行试点试验,在广西卫计委的支持下,广西上林县出台了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改革方案,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乡镇卫生院有了好的医师,既方便了农民看病,又降低了医疗成本;二是实现了医生的双向流动,病人的双向转诊,不仅使乡镇卫生院得到了发展,而且通过资源整合县医院也得到了全面发展;三是卫生主管部门由原来的办卫生院改成对卫生院和县医院的监管,既理顺了双方的关系,又强化了监管职能。 国家卫计委11月专程到广西上林县调研,对上林县的改革方案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应该注意的事项。 就在两会召开前夕,记者从上林县委书记韦志鹏处获悉,上林的此项改革实施三个月以来,该县多数乡镇卫生院接诊的病人、就诊业务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一倍左右。 并且,此项改革受到了当地百姓的欢迎,农民可以在乡镇卫生院得到县级医院的治疗水平。 钱学明将此次在广西上林的试点总结成今年的议案,带到了两会上,他希望这一成果能在全国的乡镇卫生院得到推广,以解决广大农民的看病难问题。 为了建好乡镇卫生院,更好地解决农村群众的看病问题,钱学明建议: 一是改革乡镇卫生院现有的管理体制。 通过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一体化改革,医生的编制放在县医院。 由县医院通过类似连锁经营的方式,提升乡镇卫生院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增强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的能力。 二是明确县医院的公益定位,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县乡一体化后,要通过明确县医院的公益定位,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公益职能,满足本地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三是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加快民营医院发展,满足多样化需求。 通过财政支持、政策优惠等措施,鼓励举办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机构或向医院集团化发展,并鼓励它们到各县开设分支机构,形成规模化连锁经营。 四是政府管理部门要转变职能、强化监管。 随着县乡一体化改革,相关管理部门由“办卫生院”转变为“管医疗服务”,成为本辖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标准制定者、运行监管者和行为规范者,更有利于抓好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 ;

湖南夫妻在两个村里进行医疗服务数十年,该如何改善农村医疗落后现状?

2020年11月18日,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井头圩镇上大村黎塘组穿梭着一双夫妻村医的身影,量血压、测体温、做体检、送药品……深受村民的欢迎,这里井头圩镇两个毗邻的省级贫困村岭观村、上大村的村医唐君华、伍艳芳上门服务的一个缩影。 他俩是岭观村、上大村两个省级贫困村的村医“夫妻档”,夫妻并肩携手奋战在脱贫攻坚“健康扶贫”第一线,用朴实的奉献和坚持守护着村民的健康。

唐君华、伍艳芳同属井头圩镇上大村人,从2020年起,两人学校毕业后归村行医,二个人,二个村庄、一个药箱,一走就是20年。 20年间,夫妻俩走遍了两个村的每一个角落。 作为村卫生室唯一的医生,夫妻俩尽心尽力为病人服务。 每天早上,他俩都在各自的村卫生室,接诊、打针、拿药……急诊优先、老弱优先,贫困群众看病要视情况减免医药费。 夫妻俩承担着各自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扶贫等工作。

要想改变农村医疗落后的现状,先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大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支出力度。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事业,必须考虑卫生公平问题。 就农村医疗经费短缺,政府医疗卫生财政支出不足致使农民负担过重,以及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下降等问题,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财政倾斜对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状况和生活条件的改善起到重要作用。 农村医疗卫生财政支出作为一种纯粹的补贴性消费资金的投入,能够增加农民的个人收益率,使农民获得质量可靠的医疗服务的有效需求得到保障,从而减少农民的负担,使社会福利总量增加。

2、加强对医疗卫生队伍的管理,提高医疗人员的服务水平。

(1)理顺用人机制。 要建立卫生技术人才库,鼓励现有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他们的待遇水平,如:工资可以高套一档、晋级同等条件下优先等,要从县直医疗单位抽调部分优秀医务人员下乡支医,要带专业和特长下去,培训乡镇场医护人员以后再上来,其工资、户口、党团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晋级晋升优先考虑。

(2)采取多条腿走路的办法,加强卫技人员培训一是要加强学历培训,将没有大、中专学历的医务人员以不同形式送到高等医院和医学院进行培训;加强资质考试,对没有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职称的医卫人员进行考试,使他们都能取得职称。

3、扎实推进医改工作,合理配置卫生资源。

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将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在农村,使之服务于农村,服务于百姓,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大做强龙头(县级医院),完善枢纽建设(乡镇卫生院),夯实基层基础(村卫生室),构建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使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向中心卫生院倾斜,达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最优化、效益发挥最大化。 整合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所在地村卫生室多的情况进行整合,对人口相对集中、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相邻村合设一所中心卫生室,乡镇政府所在地(目前多数乡镇政府所在地多室)不再设计村卫生室。 医疗卫生是公共物品,只能靠政府投入资金,整合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帕累托最优。

基本医疗有保障三个一三合格三条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发〔2019〕15号),推动全面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制定了《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请认真落实。 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以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为主攻方向,全面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健康扶贫任务,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准确把握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 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机构人员“空白点”,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 指导工作标准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详见附件)。 二、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一)加大支持力度。 进一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督促地方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连片特困地区县,下同)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纳入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 各地要落实投入责任,改造和完善县级医院设施,配备基本设备,保障县级医院的正常运转。 (二)强化对口帮扶。 进一步明确三级医院帮扶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 组织三级医院加大对深度贫困县的帮扶力度。 采取“组团式”支援方式,选派管理和技术人员担任受援医院院长或副院长、护理部主任及学科带头人,帮扶团队不少于5人(中医医院可选派3人),每批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帮助贫困县县医院加强针对当地疾病谱的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急危重症的诊疗能力。 (三)推进远程医疗。 实现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拓展服务内涵,丰富服务内容,通过远程会诊、查房、示教、培训等形式,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进一步规范远程医疗服务,逐步完善远程医疗收费和报销政策。 三、加强“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四)加强县乡村人员培养培训。 持续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力度。 继续为贫困地区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全面解决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医师问题。 鼓励各地继续开展面向村卫生室的免费医学生培养。 持续对乡村医生开展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提高乡村医生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中医药服务能力。 (五)统筹使用县域卫生人力资源。 鼓励实行“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聘用合格的医务人员。 建立健全压茬选派制度,通过从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师开展巡诊、派驻等方式,解决村卫生室缺乏合格医生的问题。 探索开展省域内非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定期选派医师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六)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医共体内行政管理、医疗业务、信息系统等统一运作,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绩效,逐步用区域医保基金总额控制代替具体医疗机构总额控制。 四、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七)消除“空白点”。 推动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投入,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在脱贫攻坚期内,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设备。 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和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 对于扶贫搬迁后新形成的行政村,在地方政府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前,可通过设置临时医疗点,为群众提供服务。 五、加强贫困地区疾病综合防控(八)全面落实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 按照《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国卫财务发〔2018〕38号)要求,做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和大骨节病等地方病综合防治工作,开展现症病人分类救治。 六、保障措施(九)明确职责分工。 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中央部门负责健康扶贫政策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要求;地方政府负责结合本地脱贫攻坚实际,制订政策、明确标准并推动落实。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实施健康扶贫、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分类救治工作,扶贫部门负责将健康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考核,医保部门负责实施医疗保障扶贫、将贫困人口纳入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负责加强健康扶贫的投入保障。 (十)制订实施方案。 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贫困人口普遍认可以及可量化、可实现、可考核的原则,制订具体工作标准和实施方案,对照标准开展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并于2019年7月底前将本地具体工作标准和排查结果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报备。 省内各地原则上不再另行制订标准。 (十一)加大投入支持。 中央财政统筹卫生健康领域现有资金渠道,在分配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资金时,对“三区三州”和其他深度贫困地区予以适当倾斜。 省级、市级财政对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要予以倾斜支持。 县级财政要按规定落实好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补助经费。 对于服务人口较少、按照现有渠道和补助标准不足以维持正常运转的村卫生室,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贫困县用足用好现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的项目。 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等要支持解决贫困地区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 鼓励各类公益基金、企业等社会力量支持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附件: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一、保障基本医疗的可及性(一)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 1.每个贫困县建好1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 靠近或隶属于市级行政区的贫困县,市级公立医院能够满足需求的,可结合当地实际不单独设立县级医院。 2.每个乡镇建成1所政府办卫生院,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能够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急危重症病人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职责。 3.每个行政村建成1个卫生室,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能够开展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 (二)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 1.每个县医院的每个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医师。 2.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医师。 3.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 (三)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 1.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贫困县有一所县医院(中医院)达到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2.常住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卫农卫发〔2011〕61号)要求。 3.常住人口超过800人的行政村卫生室达到《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基层发〔2014〕33号)要求。 二、确保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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